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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深知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并在此承诺将遵循以下方针,为正确处理和保护个人信息做出全方面的努力。

 

1.遵守相关法规、指引等

我司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与此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定(以下统称“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司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定及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2.个人信息的获取

我司仅基于特定、合法之目的获取个人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信息提供方(我司客户、交易相对方,以及其他与我司因业务需求而向我司提供个人信息的所有相对方。)通知、公布或者明示获取个人信息的目的。

 

3.个人信息的使用

我司保证,从信息提供方获取的所有个人信息仅在“2.个人信息的获取”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通过正当、公平并且透明的方式予以使用和处理。除法律允许,我司不会在取得个人信息所有者(以下简称“本人”)的同意前,在前述使用目的的范围外使用该个人信息。同时,我司保证获取的个人信息将被限定在使用目的适当且与其有关联的必要范围内。“使用目的”相关内容,请参阅后述《个人信息处理指引》。

 

4.向第三方披露个人信息

除以下情况之外,我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从信息提供方获取的个人信息。

(1) 经本人同意

(2) 履行与本人缔结的合同,或者在与本人缔结合同前应其要求进行的相关处理

(3) 作为无法识别出本人的统计数据来使用

(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披露

(5) 为维护本人及他人的重大利益(如生命、身体、财产)而必要的场合

(6) 为追求我司或者第三方的正当利益而必要的场合。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人的个人信息利益以及与基本人权相关的利益应当予以优先的情况除外

(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履行法定义务而必要的场合

此外,我司将在履行适当的合同义务前提下,向代表我司并根据我司指示处理相关个人信息的外部服务供应商(第三方公司)披露个人信息。“个人数据的第三方委托”的相关内容,请参阅后述《个人信息处理指引》第2项内容。

我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就个人信息跨境处理的相关限制和要求。必要时,我司也将视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护跨境的个人信息。

 

5.个人数据的委托处理

我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向我司披露以及其他我司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安全管理。此外,我司将对个人信息采取适当的技术上、组织上的保护措施,以防止个人信息遭受未经授权或非法的使用、泄漏以及损害。

我司已指定相关人员负责管理和处理个人信息。

 

6.披露、修正、删除、停止使用个人信息

我司将努力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并在必要时予以更新,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确保不准确的个人信息已被及时删除或予以修正。我司将根据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进行相应管理,不做超出必要限度的长时间保存。

当收到希望就个人信息进行披露、修正、删除、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的相关请求时,在确认该要求的提出者即为本人的前提下,我司将根据本人的请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合理的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

 

个人信息处理指引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方针》获取的个人信息,以下就其使用目的、处理等内容提供相关指引。此外,如法律要求,我司也会依据法律规定获取并处理个人信息。

 

一、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我司将基于以下目的使用个人信息。

 

1. 客户相关的个人信息

(1) 提供与我司业务相关的产品和/或服务

(2) 履行我司与该客户合同中的相关义务

(3) 发布关于我司产品或服务的通知或提供与其相关或附带产品/服务的介绍

(4) 邀请客户参加我司展览会、说明会、参观学习、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

(5) 进行市场调研或问卷调查

(6) 应对客户咨询、资料提供以及其他相关需求

(7) 经客户事前同意的任何其他目的

 

2. 现存或潜在的供应商、交易对手方以及商业伙伴负责人的个人信息

(1) 提供或接收与我司业务相关的产品和/或服务

(2) 履行与我司的合同义务或为实施签订合同所必要的行动

(3) 提供或接收与我司经营的产品和/或服务有关的信息

(4) 有关展览会、说明会、参观学习、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的邀请、咨询、资料提供以及其他联络事项的应对

 

3. 我司股东、应聘人员、退休人员以及我司加盟团体中其他成员相关的个人信息

(1) 实现与我司业务相关的商业目的

 

4. 我司办公场所附近居民的个人信息

(1)自然灾害等紧急联络事项发生时的避难联络以及其他必要的联络需要

 

5. 被我司办公场所内防盗摄像头拍摄、记录下的相关个人信息

(1) 维持治安管理、防范犯罪、确保办公场所内的安全

 

二、个人数据的委托处理

在上述第1项规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我司有时会委托合作的第三方公司处理个人数据。作为委托方,我司严格选用采取了适当安全管理措施的第三方公司,并对其进行必要且适当的监督。同时,向第三方公司披露的个人数据将限制在开展业务所需要的最小限度内。

 

三、个人信息(我司已获取的个人数据)相关请求

根据前述《个人信息保护方针》第6项内容就我司已获取的个人信息提出披露、修正、删除、停止使用等要求时,请参照文末记载的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络。

 

四、个人信息相关咨询

我司将认真对待个人信息相关咨询,并尽力解决与此相关的投诉及咨询问题。

 

2021年10月1日

大赛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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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21-5878-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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